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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出台措施稳定物价保障群众“两节”生活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发布时间:2011年1月3日  浏览次数:1976

    为做好“两节”期间稳定物价工作,降低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安徽省物价局近日发布通知,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妥善安排困难群体生活,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安徽省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扩大监测覆盖的广度,将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拓展监测数据的深度,跟踪调查市场供应、生产成本、销售数量、库存和价格动态。 此外,应建立健全价格应急调控预案,提高价格监管快速反应能力。

    安徽省将继续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到2011年3月底,除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项目外,暂停上调供热、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价格。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及国有大型超市进场费标准,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安徽省表示,将积极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加强货源的采购和调运,充实必要的储备和库存,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建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安徽省还要求,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开展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检查和巡查,规范交通、宾馆、餐饮、商场、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囤积商品,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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