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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金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是构建长效机制的基础,贵在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在资产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制度和资产经营制度;在资源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源登记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投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省、地(市)农经部门要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违反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追究规定或办法,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在稳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强化经济合同管理。今年中央纪委印发的《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切实抓好村级清产核资”,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推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权益,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各省(区、市)要认真研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切实完善各项制度,夯实集体“三资”管理基础。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巩固成果,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清产核资是基础,关键还要清理规范农村各业承包合同,这是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工作,也是农民群众最关注的工作。各级农经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清理合同、规范合同,指导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三)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求,各地要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启动改革的地方,要有计划地开展试点,力求有突破、有进展。已经开展试点的地方,要在总结和运用好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在完成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等经济较发达村改革的基础上,将改革的对象引向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的村,让更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目前共有1.75万个村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改革,各地要继续关注这些村,指导其建立和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激励约束有机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
(四)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要巩固规范化建设的成果,拓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提高规范化建设的质量。一是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一定要让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体“三资”管理,严格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是深化财务公开。要适应形势发展,结合各地实际,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家底要公开,财务收支要公开,债权债务要公开,经济合同要公开,重大经济事项及其决策要公开,农民群众有要求的都要公开;要在传统公开栏、明白卡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实行手机短信、触摸屏、网络发布等形式的公开。三是完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要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方式。要以搞好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委托代理机构的建设,科学设置管理岗位,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规范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要利用代理服务机构这个平台强化电算化管理,这是今后的趋势和方向。四是加强档案管理。要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涉及集体“三资”的会议决定、承包租赁方案、经济合同、招标文书、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的地方应当进行电子归档。
(五)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一直以来是促进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很多地方通过抓审计推动了工作,树立了权威,提升了地位。要继续做好、做实这项工作,把审计的重点从集体财务向集体“三资”管理拓展。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进行重点审计,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土地补偿费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农民负担等专项审计。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主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建立审计结果的建议和移交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审计监督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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