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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省、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为贯彻落实8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落实秋粮生产支持政策,加强秋粮田间管理,夺取秋粮丰收。近日,我部决定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省(区)派出工作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检查水稻施肥补助政策落实情况(长江流域分蘖肥在8月20日前施完,华南地区分蘖肥在8月25前施完,东北地区壮粒肥在8月25日前施完);
(二)了解各地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三)调查秋粮长势及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了解当前主要农产品价格及市场运行情况。
二、督导人员
安徽组:
药检所顾宝根副所长
药检所张宏军副处长
三、时间安排
督导工作自2010年8月23日开始,为期5天。具体行程安排请与工作组衔接。
四、有关要求
(一)督导组要轻车简从,深入水稻重点产区了解情况,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农业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农业部工作组要通过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线、接受当地媒体采访开展宣传;
(三)总结各地抓好秋粮生产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及时反馈督导情况及当前秋粮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督导结束后,于8月31日前交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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