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公开听证促规范 阳光低保暖民心
来源: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3月8日 浏览次数:2003
肥东县:公开听证促规范 阳光低保暖民心
“实行低保听证,政策对我们每个低保申请户都是一样的,公平、公正,不管结果怎样,我都服;如果我享受了低保,一旦家庭经济好转,我也会主动申请退出,让其他比我更困难的人来享受这项惠民政策”,这是2009年12月11日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镇南社区举行城市民居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听证会低保申请户余芳所说的内心话。
近年来,为了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安徽省肥东县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城市低保工作。
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该县制定出台《城市低保申请、审核和审批制度》、《城市低保听证制度》、《城市低保工作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程序,确保低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听证,把好源头。该县规定,参加低保听证会的成员由村民组长、村民代表、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廉勤委成员、辖区民警、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包村干部、民政工作人员及其他需要参与的人员组成;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听证会举行5日前通知相关人员,并在村(居、社区)村务公开栏公布。村(居、社区)委会主任主持听证会,宣布听证事项,介绍听证会组成人员,宣读低保相关政策及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基本条件,然后申请人陈述家庭的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接着村(居、社区)低保员介绍入户调查情况,再由听证会成员向申请人和低保员提问并发表意见,最后,听证会成员针对评议意见无记名投票表决,评议结果由参加听证会的成员签字,并当场公布。票决过半数的低保申请家庭方可进行公示、上报、审核、审批、发证。自实施低保听证以来,该县共对申请城市低保的427户举办15场次听证会,在听证过程中有15户主动放弃申请,120户听证未通过,292户通过听证分别由村居、乡镇进行了一榜、二榜公示,县民政局进行审核,对91户因条件不符合下达了不予批准通知书,对拟纳入城市低保的201户申请对象在《肥东报》和政府网站进行三榜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严明纪律,严禁关系、人情保。在实施城市低保工作过程中,该县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说人情、打招呼,从事低保的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申请低保待遇的,不得无故不受理或拖延办理,也不得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在提标扩面工作中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通过复核,共核减城市低保2351户4747人。
三榜公示,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建立城市低保对象村居、乡镇、县级三榜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同时,还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申报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及时入户复核,对不符合享受城乡居民低保条件的对象户坚决不予批准。
该县通过实施低保听证制度,提高了城市低保家庭补差水平,月人均补差由原来的96元提高到153.1元,真正挤干了低保水份,用好了纳税人的钱,真正把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促进了城乡低保健康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该县改制企业留守人员王道江深有感触地说,“低保听证使我们在操作中更加坦然,实现了既对困难群众负责,也对纳税人负责的心愿”。(肥东县民政局 宋孝祥 陈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