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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检测等一系列过程和环节,都必须建立档案以方便管理。昨天,《安徽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试行办法》正式出台。
档案部门要求,农产品生产档案,农产品经营、销售档案,农业投入品销售档案,农产品检测档案,应分类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其保管的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进行系统的整理编目,编制检测工具,为各方面利用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上网公开可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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