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确定未来5年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着力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意见确定,农村社区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以村民自治为依托,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完善服务为动力,通过实施建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社区工作队伍、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投入机制“五项措施”,广泛开展生产、保障、养老、卫生、平安和文化“六项服务”,把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和管理向农村延伸,把文明带进农户、把科技传给农民、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意见明确,2009年至2013年,我省农村社区建设要实现四大目标,即适应农村现代化要求,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农村社区,构建新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以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农村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完善社区功能,健全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公益事业。通过不断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