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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河南省粮食应急预案》,预案指出,如果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情况,将按照粮食突发事件的程度、范围,分别相应启动粮食应急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状态。
【范围】三种情况启动应急状态
什么样的状态,是粮食应急状态?预案说得很明白: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省内粮食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地域范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3种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任意一种状况。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省粮食应急供应重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含大中专院校等大型集伙单位)、驻豫部队和灾区缺粮群众,重点保障地区为省会及其他省辖市市区等人口密集区域。
【措施】可强制性管控社会粮源
按照规定,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后,经省政府批准,有关部门将采取果断应急措施,实施强制性干预,包括限定粮食价格,实行限量、定点、直供等临时性供应,对粮食市场进行临时性特别管制、强制性控制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
【等级】应急状态分为四个等级
至于应急状态的等级,我省按照粮食突发事件的程度、范围,预案把粮食应急状态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据悉,Ⅰ级为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Ⅱ级粮食应急状态为省级粮食应急状态,Ⅲ级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粮食应急状态,Ⅳ级为县级粮食应急状态。
那么,Ⅱ级粮食应急状态也就是省级粮食应急状态,又具有什么样的标准呢?
预案明确,在我省两个及以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会等大中城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将视事态发展程度,Ⅱ级应急状态又分为紧张、紧急、特急三种状态。
紧张状态:全省粮价1周内上涨幅度超过30%,且持续时间超过3天;或省内两个及以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出现粮食抢购、涨价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天,群众出现恐慌情绪;
紧急状态:粮价紧张状态持续10天以上;或粮价1周内上涨幅度超过50%,省内出现较大范围粮食抢购现象,并已相继出现粮食供应紧张,个别地方出现粮食脱销,群众情绪比较恐慌;
特急状态:粮价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粮价1周内上涨幅度超过100%,省内出现全面抢购现象,粮食供应十分紧张,郑州市或省内其他两个及两个以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出现粮食脱销并持续3天以上,群众情绪极度恐慌。
【响应】进入Ⅱ级粮食应急“紧急”状态,省政府将下达特别管制令
出现Ⅱ级粮食应急“紧张”状态时,必要时由省政府向国务院申报动用中央储备或紧急进口粮食。在“紧急”状态时,可采取控制批发企业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最高零售价等措施,稳定市场粮价,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储备】省辖市粮油储备要满足10至15天
依据要求,在省会城市、省辖市和价格易波动地区,成品粮油储备达到10至15天市场供应量,确保应急状态下的粮油供应;在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在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保持和适时动态调整地方储备粮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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