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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等七部门发布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

来源: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7日  浏览次数:1904

      日前,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重点治理,狠抓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探索构建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四大问题的治理,治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修建通村通乡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农民建房乱收费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摊派。

  二是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着重解决五类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即农民负担项目多且负担水平高、涉农负担信访多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农民承担特殊负担项目且涉及面广量大、减负惠农政策不落实且久拖不决、忽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且有可能引发或已发生涉农负担案(事)件等问题。

  三是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工作。适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补助范围不断扩大的新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事一议筹资筹劳示范区建设;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推动扩大试点范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

  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深入研究解决区域性、行业性负担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研究国有农(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管理体制,减轻职工负担。切实减轻农民用水负担,进一步增加政府投入,尽快配套完善现有灌区工程设施,加强价格管理。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

  五是加大督促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农民补贴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农民应得的补贴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继续加大对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截留、抵扣和挪用补贴补助资金以及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进行全国通报、公开曝光。

  六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和集资摊派项目,向社会公布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等,乡镇政府和涉农收费单位应及时公示或更新。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将减负惠农政策的相关内容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一卡明”到农户。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七是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确保减负工作领导责任不缺位;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稳定和加强各级减负工作机构和队伍,进一步确保减负工作整体合力不减弱;深入开展全国农民负担检查,进一步确保减负高压态势不改变,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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