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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将至,春节临近,为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安全、优质,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节日农产品消费安全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有针对性制定、部署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规范生产,加强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监管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加大对本县区内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强化节日期间农产品监测,完善应急机制
各地在两节期间要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检测力度,增加检测的品种和次数。监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问题产品要及时追溯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节日值班制度,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投诉电话,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
四、加强协作,强化宣传,营造农产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与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期要集中力量,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进行处罚,严禁流入市场,加大名优农产品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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