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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机制

来源: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1日  浏览次数:1900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联系农业部门与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长期以来,我国农技推广机构扎根农村、面向农民,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为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21世纪,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农技推广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国务院、农业部于2006年和2009年分别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任务,要求加强机构建设,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为农服务实效。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发展进入到新阶段。

  近10年来,我国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职能定位不清,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往往同时承担公益推广工作和农业执法监督职能甚至经营性服务,难以专注于农技推广和服务这一本职工作;待遇不高,基层优秀农技人员流失情况较为严重,农技队伍年龄、知识结构老化;机制不活,农技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保障条件薄弱,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普遍缺少办公场所、电脑、交通工具等基本配置,更缺少现代化的信息搜集处理平台,不能及时实现需求与指导服务的对接。当前,应针对这些问题,着力健全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职能定位,创新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明确农技推广机构在农业关键技术引进与示范、疫病监测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公益性定位,减少和规范其经营性服务行为。科学核定编制,结合各地实际设置精干、高效、合理的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试行人员聘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试行农技人员准入制度,鼓励大学生下乡,努力培养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现代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成立由农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三方组成的考评主体,根据实绩对农技人员进行考核奖惩,激发其工作热情。

  依托现代科技,建立“大数据”支持下的农技推广运行机制。信息科技的发展为全面搜集农民需求信息,建立“农技员+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组织”、“农技员+农村实用人才”、“户—组—村—镇—县—区域—全国—国际”的大数据池提供了可能。建立大数据池,可以及时对采集到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整理,促进区域产业布局的优化,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品种、季节、规模甚至时机的优化,实现具体农户所需与农技人员所长的高度契合,切实解决农户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以通过农技服务网站、手机短信平台、广播电视讲座、技术培训班等为农户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可以打破农、产、学、研的壁垒,实现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科研、大推广”,提高技术推广的质量,降低成本,解决农业技术入户难问题。

  健全保障机制,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基本待遇可以考虑由属地财政予以保障。对于区域差距,可以由中央财政对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经费进行补贴。改善办公条件,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技能。可以借鉴农业发达国家“谁受益,谁投入”的思路,引入区域内农业企业资金参与农技推广,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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